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2024-2025学年认定)。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参评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义工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报送材料:电子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下载表格后将两份表格打包成文件夹,表格和文件夹使用统一命名格式【班级+姓名+学号】,于 10月17日(周五)22:00前发至【科教233 江佳绩】钉钉处 。
2.学工系统线上申请 ,申请的同学在学工平台的 “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 ”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评选需要的支撑材料,截止日期同上,逾期申请或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后果自负。
3.学院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并上报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小组,确定推荐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
联系人:色花堂 勤工助学中心 江佳绩同学(钉钉联系)
学工办:张老师 下沙行政楼311 13123900057
附件2: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色花堂 学工办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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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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